高考作弊处罚规定首进考生须知
本报讯 近日,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须知陆续下发到考生手中,与往年不同的是,今年首次将作弊处罚规定写进“考生须知”里。另外,针对今年语文科目首次实行网上阅卷,“考生须知”特增加了一条考生在语文科目答题时应注意的事项。 对比2007年的“考生须知”,今年的“考生须知”在最后一条规定中增加了对作弊考生的处罚措施:“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,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,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;触犯法律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,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,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。” 对此,北京考点校考务老师表示,将此处罚政策写进“考生须知”,也是北京防止考生作弊的一个手段,“这其实就是事先让考生明白,如果你有一科作弊,付出的代价将很惨重,连着两年都没机会再参加高考。” 另外,由于今年北京高考语文科目首次实行网上阅卷,所以,今年的“考生须知”第8条专门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,“语文科的答案全部答在答题卡上。第I卷的答案,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上将选中的项涂满涂黑……”
(转自: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8年06月03日 10:17 新京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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